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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华山拥有初春嫩绿的妩媚、盛夏浓绿的生机、深秋金黄的殷实和隆冬银白的纯净,不仅孕育出了有“植物大熊猫”之称的宝华玉兰,还是野生动物的天堂。
野猪
中华虎凤蝶
近日,森林公园管委会组织工作人员在宝华山林区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一方面,组织护林员开展林区日常巡查,截止3月5日,累计巡查距离1100余公里,发现野猪、獐子等野生动物10余只,未发现盗猎人员、器械。
另一方面,在公园各卡口和主要进山通道处悬挂宣传横幅20余条、散发宣传单300余份,发动周边群众加入野生动物保护。并教育告知广大群众对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的行为,在现行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加重处罚。
发放宣传单
野生动物宣传保护
1、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保障依法从事野生动物科学研究、人工繁育等保护及相关活动的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2、国家对野生动物实行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鼓励开展野生动物科学研究,培育公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3、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通过捐赠、资助、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野生动物保护活动,支持野生动物保护公益事业。
4、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义务。禁止违法猎捕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
5、在野生动物保护和科学研究方面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6、在相关自然保护区域和禁猎(渔)区、禁猎(渔)期内,禁止猎捕以及其他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8、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地枪、排铳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进行猎捕,但因科学研究确需网捕、电子诱捕的除外。
9、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10、禁止网络交易平台、商品交易市场等交易场所,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
维护全球生命共同体
保护野生动物,拒绝吃野味
以爱心为帆,以行动助力!